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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6-7 22:05:00
>>地震后房产损失谁承担?

 原址重建土地使用权仍存

 宅基地丧失重新分配
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,房屋产权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,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。对此,央行日前做出决定对灾区的房贷特事特办,采取不催缴、不罚息、不做不良记录等措施调整对地震之后灾区的救援。

  对已倒塌的房屋,手上有房产证,原房屋所有人能主张哪些权利呢?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弢认为:房屋完整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。按照法律规定,虽然地上建筑物因地震损毁,但合法土地使用权利不受影响。对农村宅基地,《物权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: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,宅基地使用权消灭。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,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。

  王涌提出,按《物权法》和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规定,房屋所有者对房下土地仍享有土地使用权,可以在原址重建房屋,但重建应当符合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。

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前,失去房子,如果不在原址上重建的房屋所有权人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?王涌认为,按照《物权法》规定,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不愿重建可获补土地金

异地重建 政府可能补偿

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、物权法专家崔建远认为,对于已经灭失了的房屋,其后果只能由房屋所有人承担,尽管他们可能手上还有房产证,但是不能以此主张权利。

    但他同时表示,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前,所有人依然拥有他应有的土地使用权。业主如果统一想在原有土地上盖房,那么经过业主委员会决定、政府各个部门批准以后,可以在原地建设

崔建远表示,失去了房子,又不想在原地盖房的所有权人,可以根据物权法148条的规定,要求根据土地使用批准年限剩余的时间退回土地出让金

对于北川这样确定将异地重建的县城,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分析,这意味着原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失去了意义,所以政府可能在灾后重建时对灾民进行一些货币化的补偿。

    “但是要区分被毁房屋的性质,如果是自住房屋,政府应当进行合理的安置,但如果是投资性住房,个人承担的比重则将更高。”易宪容说。    

 

律政先锋 | 阅读全文 | 回复(2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2008-6-8 22:23:47
>>Re:地震后房产损失谁承担?
zdlawyer四川人从来都不怕任何压力!
zdlawyer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6-8 13:18:02
>>Re:地震后房产损失谁承担?
访客OSJv4A(游客)每一个四川人都有一颗不屈的心

四川的山还在!

四川的水还在!

四川的人还在!

每一个四川人都有一颗不屈的心!

挺起胸膛重建家园;用美好的明天告慰亲人在天之灵。



北 京 李 高

2008年5月22日写于四川崇州
访客OSJv4A(游客)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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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因感动而精彩,理想在创造中放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http://blog.newssc.org/user1/985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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