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6日《今日早报》报道,4个月前,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杨达因为感冒到浙江宁波一医院看病,不久后杨达被发现死在学校,死亡原因是急性过敏性休克。杨达的死与医院有没有关系?家属和医院打起了官司。在12月5日的庭审中,原告出示了几份医院内部文件,让人们大吃一惊: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“达标”,必须保证患者“回头”再看病,每个科室每月必须完成。 下达任务指标的事情,我们司空见惯。生产的工厂,生产工人要有生产指标,销售的公司,业务员要有销售指标,银行、保险,要有拉存款或者保险的指标。在经济社会,这些“责任指标”比比皆是。甚至连执法部门的罚款都有指标,完不成的就没有奖金可拿,被公众所诟病。医院鼓励医生多开药的“潜规则”,我们是早就知道了的,然而“潜规则”居然变成了“红头文件”,还是让人大吃一惊难以置信。 人要生病,生病就要去医院找医生,生什么病医生给你开什么药——这好像是天经地义的,毋庸置疑的。然而,居然有这样的文件,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“达标”,必须保证患者“回头”再看病!也就是说,不管你得的是什么病,不管你的病情轻重,都要开足一定数量的药,而不用管这些药是否对症,且还要保证该患者不能吃了药就痊愈,否则就没法保证患者“回头”再看病!这还是救死扶伤的医院吗?与黑社会骗子还有什么两样? 原告律师说,“如果说现在一些医院存在用药‘潜规则’的话,那这几份材料足以让‘潜规则’浮出水面。”是的,如果以前还有人不承认有这“潜规则”,那么白纸黑字的“医院内部文件”已经不再属于“潜规则”,分明就是大行其道的“显规则”了。医疗改革这许多年,问题几乎成堆,公众的抱怨、改革方案的不断修正、有关部门一再大声疾呼要加强监管,现在的局面是把“潜规则”演变为“显规则”了,这不是岂有此理么? 老的医疗改革方案,错误的推行了“以药养医”的制度以后,医生无原则的开大药方、天价药方的事情屡见不鲜。为了杜绝这些盘剥患者的行为,多年来,许多专家、学者一直强调,对医疗行业要加强监管。然而,没有问责制度下的监管有用么?比如宁波这案子,原告居然能拿到作为证据的医院内部文件,可见此文件已经“普及”,不仅医院的领导知道,医院的医护人员也是“家喻户晓”。但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看到以后,还是“大为震惊”, 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还能指望有关部门监管到位吗? 患者杨达为了医院的经济利益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,我们感到十分的痛心。更让人痛心的是,我们对导致他死亡的问题,还没有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!那么,假如谁生病了,你还敢去医院看病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