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中的奴才比天大?!
作者[来者可追] 发表于[2008-7-20 11:40:00]
宫中的奴才比天大?!
钓鱼台国宾馆4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。前天,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元的罚单。(《京华时报》2008年7月20日:钓鱼台国宾馆被罚调查:4次阻止法官入内执行公务)
宫中奴才比天大?读罢关于“钓鱼台国宾馆工作人员4次阻止法官入内执行公务”的新闻,脑子里竟倏地冒出了这样一个词,但竟是一个有着强烈“封建意味”的词语,显然不适合于今天的“和谐社会”与“法治社会”;同时,这样称谓钓鱼台国宾馆内的人,似乎很有些大不敬,有些“犯上”(又是封建意识作怪)的味道。但即便读完全文,竟未再找出更好的词语表达此时的心情,也只好如此这般了。
其实,地球人都知道,钓鱼台国宾馆在中国的位置,它意味着什么?正因为他的神圣,正因为它经常承担着国事活动,所以,在一定程度上,它会代表中国的形象。谁叫我们还处在“初级阶段”,又是“矛盾突显”期,一个地方犯些尴尬也就在所难免了,这不,就有“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一家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”。
法院执法,天经地义;违法受处,也是天经地义。何况我们的钓鱼台国宾馆并无任何问题,只是“租用其房屋的一家单位”犯了事。按理说,以钓鱼台国宾馆的特殊身份,本不该留下什么会犯事的单位的。当然,这家单位只是租房,它犯事,纯是咎由自取,也无损钓鱼台国宾馆什么。但是,以一个有着“代表国家形象”义务的“国宾馆”,里面有单位犯事了,该被执行法律了,就应该也必须遵循国家法律,应该也必须主动协助执法机关,尽快履行法律义务。但让人想不到更想不通的是,钓鱼台国宾馆的有关工作人员竟是“4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”。不但如此,法官在被国宾馆门卫告知“不能进门”后(因为国宾馆尚是“不完全开放单位”,不让人进去还能理解),又依法“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”,不但遭到“几名工作人员拒绝转交”,“法官将通知书从小窗口递进去,但通知书很快被扔出”。 钓鱼台国宾馆内某些工作人员的傲慢、无法、无知、无天的形象已昭然。
北京是首善之区,国宾馆会代表国家形象,其工作人员自是充满着骄傲和自豪。但我们的法律早就有了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宣示,我们的十七大更是明确了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的决心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是什么支撑了如此行为国宾馆门卫的无礼、无法的行为?他们为什么还这样明目张胆地让法官难堪?他们为什么还要三番五次地阻止法官的正常执法?我实在想不通,所以才有了“宫中奴才比天大”的疑问?
但我也想明白无误地告知一些恃权自重,恃权自威,盲目无法的人,党中央推进法治建设的决心是巨大的,国家法治化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,任何特权都将被法律、被法制扫除干净。修订后的《民诉法》明确规定,“法院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业务的单位,可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;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,可予以拘留”,我们期待着。
当然,在“宫中”工作,可能是有些人的自以为,在“宫中”做“奴才”,更是一些人的自以为是。真正清醒的认识和态度,还是老老实实做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,做一名奉公守法的中国公民!现在,绝无了“奴才”生存的环境和空间!
二〇〇〇年七月二十日
Re:宫中的奴才比天大?!
作者[gacwl111] 发表于[2008-9-13 15:20:33]
这文就被封了,还叫麻辣博客?!
Re:宫中的奴才比天大?!
作者[gacwl111] 发表于[2008-9-13 15:20:11]
这文就被封了,还叫麻疹博客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