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不需要廉价道歉,我们更不需要“莎朗·斯通” 
我们不需要廉价道歉,我们更不需要“莎朗·斯通”
美国《纽约时报》报道,莎朗·斯通5月29日晚接受该报电话采访时表示,她在戛纳的言论被曲解了。她同时表示,拒绝Dior在此事上的危机公关,并声称Dior以她的名义发表的道歉歪曲了她的本意。(2008年6月1日《环球时报》:莎朗·斯通称其言论被曲解不会道歉)
我缺乏文娱细胞,所以对娱乐八卦类新闻及人物向来所知近无。即便对所谓“红得发紫”的国际巨星莎朗·斯通,也是因为她这次对我国地震灾区近乎于“鸟噪兽嘶”的悍然言语。用国家电影局副局长江平的话说,就是“显然是没有经过大脑”的那番话。我真佩服这位所谓的一直“服务国际慈善事业”的女人,不知她的“慈善”标准是什么?不知她的“慈善”目的为何?我看,披着“慈善”的外衣,赚取个人的名利,捞取更显赫的资本,才更适合于她,才更符合其本性。不然,稍有人性和良心者,在数万人埋身废墟时,怎会说出那样的话?!
对莎氏的话,任何一位炎黄子孙都会义愤填膺,任何一位有良知者都会错愕惊诧,网上愤怒的声讨,外交部发言人的表态,迪奥中国决定“立即撤销并停止任何与莎朗·斯通有关的形象广告、市场宣传以及商业活动”,就是明证。为此,要求以实际的行动,以诚恳的心态道歉,不仅是全世界通行的惯例,更是最简单、最基本的要求。
当然,人是各异的。总有人要带着花岗岩脑袋进地狱,总有人至死也要与人民为敌。正如这位所谓的“巨星”,她就是搞不明白“只说错了四秒钟的话,就变成了一个国际 事件”;她也永远不明白,她为什么“好像是一个彻头彻尾挑事的人”。其实最简单不过,就因为她说出了不是人说的话,她做了正常人不会做的事!对这样的人,我们再要求她的廉价道歉,再追究她是否真心道歉,再与她握手言好,再让她用虚假骗走我们的感情和金钱,我看都没有任何必要!
我不是愤青,我也不是偏执的民族主义者,但我知道,中国人是最有骨气的,中华民族是极具民族大义的,中华大家庭是空前团结的。亦如电影局江平副局长表示的,“谁得罪了中国人民,中国人民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回击他们”。
怎么回击,我不清楚。但我知道一条,对“彻头彻尾挑事的”小丑,对心慌叵测的“杂音”,我们大可不管,对“莎朗·斯通”们,我们也是真的不需要!
二〇〇八年六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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