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,请收回你高举的巴掌 
老师,请收回你高举的巴掌
学生背不出课文,老师打人;家长来理论,老师又打人,我真不明白,这老师是怎么了,这老师怎么就这样喜欢打人?我更不明白,这老师打人的权力究竟是谁给的?
其实,我就身处教育系统,也深知中国有句古训,就叫“黄荆条下出好人”,翻译成今天的话,即是“人才是打出来的”;而国外也有类似名言,就叫做“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”。两相对应,似乎正好证明一条,教育者在行使教育权时,是具有惩罚、惩戒权力的。在中国,表现十分直白,就是一个字,可以“打”,而国外,则委婉得多,换成了“惩戒”。当然,“惩戒”绝对不是“打”。
中国是有五千年文化传承的,所以,“打”字已印入了一些教育工作者的内心,以为“打”学生是他们天然的权力,甚至一些家长在送孩子入学时,也大度地说道,“娃儿送给你了,该打就打,小娃儿不打不成器”。有了这样的文化背景,一些老师以为一站上讲台,便有了“打”学生的天然资格,而被“打”也成了学生成长必不可少的成本。
殊不知,时代是发展的,教育理论是不断更新的,教育方法更是与时俱进的。在以人为本,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,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,从普遍意义上讲,“打骂教育”已被证明起不了什么作用,也已被教育理论界和全社会所唾弃。国外之所以提出“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”,也正是适应了这样的发展和变化。因为,“惩戒”绝对不是一“打”了之,“惩戒”可以收到“打”的效果,但“打”的“惩戒”却绝对是最失败的“惩戒”。
我们一些老师之所以热衷于以“打”为惩戒,我以为,一是思想的停滞所致。他们仍认为学生不过是自己的私有财产,是低于自己的一类,当了老师,就有了打学生的天然权力。二是思想简单浮躁所致。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,做教师,本身就该有比常人更高的情操,更深的涵养,更优的品质,但现实生活中,总有少数教师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,思想简单,方法简单,甚至抱残守缺,信奉暴力,学生有了问题,以为可以一打了之。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?三是心理障碍所致。据调查,现在的教师,有不同心理疾病的已的到51.23%,其中,中度以上心理障碍的已占到 19%以上。在这样的情况,缺乏良好的心理疏导和矫治,出现以打骂学生为特征的失衡行为就在所难免了。这也是当前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不得不正视的一个严峻问题。四是学校管理粗放所致。按常理,一名教师的教学和日常行为,学校是应该用所掌握的,也该有所主导的,但一名喜爱打骂学生的老师能够长期“自行其是”,能够成功实施“四次殴打”,不能不说是学校管理中的缺陷和失职。
教育中的惩戒的必须的,但仅靠“打”的惩戒是极不负责任的,也是不会有什么收效的。相反,它将损害孩子的自尊,损害教师的尊严,损害教育的形象。如此一来,我就希望,请我们的老师收回高举的巴掌。
成功的教育绝不是靠巴掌换回的!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一日
新闻链接:陕西一初中生因背不出课文遭老师4次殴打住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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