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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职工在自然灾害中伤亡不能作为工伤处理的批复 | 2008-6-25 22:28:00

浙江省劳动厅

浙劳复[1998]6

 

 

 

 

 

【字体:  

关于职工在自然灾害中伤亡不能作为工伤处理的批复

 


  青田县人事劳动局:
  你局青人劳字(97)第43号《关于职工在自然灾害中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亡的请示》及青人劳字[1997]103号《关于青田钼矿8.1”洪灾中职工伤亡情况的补充说明》悉。根据实地调查,依照有关规定,经研究,在8.1”洪灾事故中伤亡的青田钼矿职工朱东林、陈足春等9人,不能作为工伤事故处理。但对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青田钼矿应酌情给予补助。

  • 标签:自然灾害 工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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